对乙酰氨基酚栓(晶)

Paracetamol Suppositories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修改日期:2020年11月5日

成份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0.3 g。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聚山梨酯 80。

规格

0.3 g

适应症

用于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直肠给药。6 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 1 粒,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 4-6 小时重复一次。24 小时内不超过 4 粒。

禁忌

1.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 3 天,用于止痛不超过 5 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6 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 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 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14. 过敏体质者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5. 因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有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应严格按说明书使用。用药期间如发生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建议对乙酰氨基酚口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 2 g。

16. 应尽量避免合并使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或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以避免药物过量或导致毒性协同作用。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上市许可持有人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

慈象药业湖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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