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培酮口服溶液(北京韩美)

药品说明书8个月前发布 陳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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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speridone Oral Solution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核准日期:2018年6月19日|修改日期:2019年12月10日

警示语增加患有痴呆相关精神病的老年患者的死亡率与安慰剂相比,使用非典型抗精神病药治疗患有痴呆相关精神病的老年患者时,死亡的风险会增加。对在患有痴呆相关精神病的老年患者中进行的17项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平均众数治疗时间为10周)的分析发现,药物治疗组患者死亡的危险性为安慰剂对照组的1.6~1.7倍。在一项10周对照临床试验中,药物治疗组的死亡率为4.5%,安慰剂对照组为2.6%。虽然死亡原因各异,但是大多数死于心血管病(如心衰、猝死)或感染(如肺炎)。观察性研究显示,与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相似,采用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可能增加死亡率。观察研究中死亡率的增加归因于抗精神病药物还是患者本身的某些特性造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培酮。

化学名称:3-[2-[4-(6-氟-1,2-苯并异噁唑-3-基)-1-哌啶基]乙基]-6,7,8,9-四氢-2-甲基-4 H-吡啶并[1,2-α]嘧啶-4-酮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3H27FN4O2

分子量:410.49

辅料为:氢氧化钠、苯甲酸、DL-酒石酸和纯化水。

规格

0.1%(60 ml:60 mg)

适应症

成人及 13~17 岁青少年精神分裂症,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成人及 10~17 岁儿童和青少年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单药治疗,也可与锂盐或丙戊酸盐联合治疗;

5~17 岁儿童和青少年孤独症相关的易激惹;

5~17 岁儿童和青少年智力低下或精神发育迟滞品行障碍相关的持续攻击或其他破坏性行为。

用法用量

成人及 13~17 岁青少年精神分裂症

成人:

每日 1 次或每日 2 次。

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 2 次,每次 1 mg,第二天增加到每日 2 次,每次 2 mg;如能耐受,第三天可增加至每日 2 次,每次 3 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患者情况进一步调整。

利培酮的推荐剂量范围为每日 4~8 mg。利培酮的有效剂量范围为每日 4~16 mg。但需要注意的是,剂量超过每日 6 mg(按照一日 2 次服药方案)可能并不能获得比较低剂量更好的疗效,而且可能出现更多的锥体外系症状或其他不良反应,因此,应根据患者反应合理选择剂量,如没有确定的必要性,一般不推荐使用超过每日 6 mg 的剂量。剂量超过每日 16 mg 的安全性尚未评价,因此,利培酮每日剂量不应超过 16 mg。

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利培酮延缓精神分裂症复发的有效剂量为每日 2~8 mg,以及采用每日 1 次给药方式的安全有效性。试验中,起始剂量为第一天 1 mg,第二天增加至每日 2 mg,第三天增加至每日 4 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患者反应进一步调整。

通常,利培酮的剂量调整应缓慢。剂量调整的间隔时间一般至少一周。调整时,推荐的单次剂量调整幅度为 1~2 mg。

在治疗期间,应定期对继续使用本品的必要性及合适剂量进行评估。由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对于已用的抗帕金森症药品是否需要继续使用,应定期进行重新评估。
青少年(13~17 岁):

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 0.5 mg,在早晨或晚上单次给药。如能耐受,在间隔 24 小时或更长时间后,可按照每日增加 0.5 mg 或 1 mg 的方式递增剂量。推荐的治疗剂量为每日 3 mg。虽然已在青少年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研究中证明了每日 1~6 mg 剂量的疗效,但在每日 3 mg 以上的剂量下未见额外获益,且更高剂量与更多的不良事件相关。尚未对高于每日 6 mg 的剂量进行过研究。在治疗期间,应定期对继续使用本品的必要性及合适剂量进行评估。

成人及 10~17 岁儿童和青少年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成人:

每日 1 次。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 1 次,每次 1~2 mg。多数患者的理想治疗剂量为每日 2~6 mg,可根据患者需要进行剂量调整。剂量调整的幅度为每日 1 mg,剂量调整至少间隔 24 小时或更长时间。

在治疗期间,应定期对继续使用本品的必要性及合适剂量进行评估。

儿童和青少年(10~17 岁):

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 0.5 mg,在早晨或晚上单次给药。如能耐受,在间隔 24 小时或更长时间后,可按照每日增加 0.5 mg 或 1 mg 的方式递增剂量。推荐的治疗剂量为每日 1~2.5 mg。虽然已在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儿科患者研究中证明了每日 0.5~6 mg 剂量的疗效,但在每日 2.5 mg 以上的剂量下未见额外获益,且更高剂量与更多的不良事件相关。尚未对高于每日 6 mg 的剂量进行过研究。

在治疗期间,应定期对继续使用本品的必要性及合适剂量进行评估。

5~17 岁儿童和青少年孤独症相关的易激惹

每日 1 次或每日 2 次。

对于体重小于 20 kg(大于 15 kg)的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 0.25 mg。至少间隔 4 天后,可增加至推荐剂量每日 0.5 mg。至少维持以上推荐剂量 14 天后,若患者没有获得满意的临床疗效,在间隔至少两周或更长时间后,可按照每日增加 0.25 mg 的方式递增剂量,最高可达每日 0.75 mg。对于体重大于或等于 20 kg 的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 0.5 mg。至少间隔 4 天后,可增加至推荐剂量每日 1 mg。至少维持以上推荐剂量 14 天后,若患者没有获得满意的临床疗效,在间隔至少两周或更长时间后,可按照每日增加 0.5 mg 的方式递增剂量,最高可达每日 1.5 mg。有效剂量范围为 0.5 mg~3 mg/日。

尚无关于体重小于 15 kg 患者给药剂量的研究数据。

在治疗期间,应定期对继续使用本品的必要性及合适剂量进行评估。在达到推荐剂量并可维持临床疗效时,可考虑逐步减少剂量,以获得有效性和安全性的最佳平衡。医师应定期评估患者服药的长期风险和获益。

出现持续嗜睡的患者最好在睡前服用利培酮,每日 1 次,或将日剂量分成 2 次给药,或酌情减少剂量。
5~17 岁儿童和青少年智力低下或精神发育迟滞及品行障碍相关的持续攻击或其他破坏性行为
适用于具有持续攻击性的、根据 DSM 标准诊断为智力低于平均水平或智力迟钝的 5 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的短期治疗(最多 6 周),这些患者的攻击性或其他扰乱性行为的严重程度应达到需要药物治疗的程度。药物治疗应作为更全面的治疗项目(包括社会心理和教育干预)的一个组成部分。建议由儿童和青少年神经内科或精神科医师或熟悉儿童和青少年行为障碍治疗的医师开具利培酮。

对于体重小于 50 kg 的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 0.25 mg。如果需要,可以按照每日增加 0.25 mg 的方式递增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为每日 0.25 mg~0.75 mg。

对于体重大于或等于 50 kg 的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 0.5 mg。如果需要,可以按照每日增加 0.5 mg 的方式递增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为每日 0.5 mg~1.5 mg。对于多数患者,最佳治疗剂量为每日 1 mg。

在治疗期间,应定期对继续使用本品的必要性及合适剂量进行评估。

肾病和肝病患者用药

肾病患者清除抗精神病药物有效成分的能力低于正常成人,而肝病患者血浆内利培酮未结合部分的浓度较正常人高。

肾病及肝病患者起始剂量及维持剂量均应减半,剂量调整幅度及速度应降低。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 2 次,每次 0.5 mg。根据患者需要,剂量可逐渐增加至每日 2 次,每次 1~2 mg。剂量调整间隔应至少一周。剂量增减的幅度为每日 2 次,每次 0.5 mg。肾病及肝病患者的临床应用经验有限,用药应慎重。

服药方法:

本品包装附有带刻度的 3 ml 口服取药器,取药器最高可吸取至 3 mg 的利培酮(相当于 3 ml),取药器的每个刻度为 0.1 mg,即 0.1 ml。如一次服药超过 3 ml,请分次取药。

禁忌

已知对利培酮、帕利哌酮或本品中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

    利培酮是一种选择性的单胺能拮抗剂,对 5HT2 受体、D2 受体、α1 及α2 受体和 H1 受体亲和力高。对其它受体亦有拮抗作用,但较弱。对 5HT1C、5HT1 D 和 5HT1A 有低到中度的亲和力,对 D1 及氟哌啶醇敏感的 s 受体亲和力弱,对 M 受体或β1 及β2 受体无亲和力。

    利培酮与其它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一样,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机制尚不清楚。据认为其治疗作用是对 D2 受体及 5HT2 受体拮抗联合效应的结果。对 D2 及 5HT2 以外其它受体的拮抗作用可能与利培酮的其它作用有关。

药代动力学

利培酮经口服后可被完全吸收,并在 1~2 小时内达到血药浓度峰值,其吸收不受食物影响,因此可以单独服用或与食物同服。在体内,利培酮经 CYP2D6 代谢成 9-羟基-利培酮,后者与利培酮有相似的药理作用。利培酮与 9-羟基-利培酮共同构成本品抗精神病有效成份,利培酮在体内的另外一个代谢途径为 N-脱烃作用。利培酮的消除半衰期为 3 小时左右,9-羟基-利培酮及其它活性代谢物消除半衰期均为 24 小时。大多数病人在 1 天内达到利培酮的稳态,经过 4~5 天达到 9-羟基-利培酮的稳态,在治疗剂量范围内,利培酮的血药浓度与给药剂量成正比。本品在体内可迅速分布,分布体积为 1~2L/kg,在血浆中,利培酮与白蛋白及α1 酸糖蛋白相结合,利培酮的血浆蛋白结合率为 88%,9-羟基-利培酮的血浆蛋白结合率为 77%。用药 1 周后,70% 的药物经尿液排泄,14% 的药物经粪便排泄,经尿排泄的部分中,35~45% 为利培酮和 9-羟基-利培酮,其余为非活性代谢物。一项单剂量研究显示,老年患者和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本品活性成份的血浆浓度较高,活性成份的清除率在老年患者体内降低 30%,在肾功能不全患者体内降低 60%。利培酮血浆浓度在肝功能不全患者中正常,但是血浆中利培酮未结合部分平均增加约 35%。利培酮、9-羟基-利培酮及其它抗精神病活性代谢物在儿童体内的药代动力学与成人相似。

毒理研究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

    利培酮 Ames 试验、小鼠淋巴瘤试验、体外大鼠肝细胞 DNA 修复试验、小鼠体内微核试验、果蝇伴性隐性致死试验、体外人淋巴细胞或中国仓鼠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

    在三项 Wistar 大鼠生殖毒性试验(两项生育力与早期胚胎发育毒性试验和一项多代生殖毒性试验)中,经口给予利培酮 0.16~5 mg/kg[以 mg/m2 计,为人最大推荐剂量(MRHD)16 mg/天(参见

上市许可持有人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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